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邯郸公积金怎么提取?
1、提取申请:职工携带必需资料,向单位提出申请;
2、等待通知:职工携带必需资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等待通知;
3、提取公积金:职工携带必需资料,到中心提取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以上就是邯郸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主要流程。
邯郸市个人缴纳公积金网上办理?
邯郸市个人缴纳公积金可以通过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业务平台进行办理。以下是一个简单的操作指南:
1. 访问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在***首页找到“网上业务大厅”或“个人业务”的入口,点击进入。
3. 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如果您已经注册过,可以直接登录;如果没有注册过,需要先注册一个新账户。
4. 登录后,进入个人业务界面,选择“个人缴存”或者相关选项,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5. 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公积金缴存比例、月缴存金额等信息。
6. 完成信息填写后,提交申请。如有需要,您可以在“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查看申请的处理情况。
请注意,网上办理公积金缴存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在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同时,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缴存政策可能有所不同,请务必根据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联系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邯郸市个人缴纳公积金可以通过网上办理。
可以通过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进行办理,进入网上业务大厅进行业务办理。或者,下载手机APP“邯郸公积金”进行注册,即可随时随地查询、咨询、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邯郸市公积金使用注意事项?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另一半也可以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本息的;另一半也可以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3.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另一半也可以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离休、退休的;
6.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被判处刑罚的;
8.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动无法办理账户转移的;
10.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11.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二、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且同时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用房屋及偿还商用房屋***本息的;
3.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4.连续三个月未按还款***偿还住房公积金***本息的;
5.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未还清***的。
6.连续三个月未按还款***偿还住房公积金***本息的,不能提取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
7.缴存职工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的,取消其5年内的住房消费类提取资格。
五、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总额。
六、偿还购房***本息的,一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同时期还款金额,直到还清***为止。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本息之和,两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
七、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所支付的年租金总额。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离休、退休的;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被判处刑罚的;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作调动无法办理账户转移的;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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